Article 19

In force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五点五的比例缴纳。职工按照个人工资收入的国家规定比例缴纳。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确定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具体缴费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