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下穿铁路的涵洞,有关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产权分工分别负责涵洞的日常管理、维护,防止淤塞、积水。涵洞框架、铁路地界内的线路边坡挡土墙,由铁路运输企业负责管理、维护;涵洞道路及其排水、照明和安全防护等附属设施,由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上跨铁路的立交桥梁,其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立交桥梁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防止发生立交桥梁坠物、渗漏或者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