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科书选用的管理监督。义务教育学校的教科书应当在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校、教师、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及报刊。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