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排查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
列入淘汰类的,依法取缔;列入搬迁改造类的,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污染企业集群,制定整改方案,统一标准要求,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