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疗急救设备和器材事项纳入医疗急救网络规划。
机场、轨道交通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体育场馆、展览场馆等应当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器械。其他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根据规划要求和实际需要,可以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器械。
鼓励社会力量在人员密集场所按照相关规范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疗急救设备、器械。
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的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开放或者营业时间安排掌握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技能的工作人员在岗。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