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