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央和市属单位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区属单位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选举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区属单位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乡、民族乡、镇属单位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区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别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