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专家数据库和养护管理制度,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行业监督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地种类、分布、权属、建设、养护以及古树名木等情况进行定期普查,实行挂牌管理,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档案库并适时更新。

Local Regulations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