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展览、宣传、体育、节庆及商业等活动的,举办单位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除当日产生的废弃物。

大型会议、会展或者重要庆典活动确需在公共场所临时张贴、悬挂、设置标语等宣传品的,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活动结束后,及时清除临时设置的各类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