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5

In force

公安机关应当对阻挠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侮辱、殴打执法工作人员以及破坏、损毁执法设备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理。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加强法律指导和工作支持,依法受理、审理涉及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执法的案件。

附则

Local Regulations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