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