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是本市新型墙体材料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