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除公园管理单位外,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公园不得增加新的驻园单位。现有驻园单位不符合公园规划要求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其迁出。

驻园单位应当遵守公园管理制度,不得损毁公园景观和设施,不得影响游客游览安全。

法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