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县级医疗集团应当加强内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提高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信息化水平。

县级医疗集团应当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开展远程专家门诊、远程专家会诊、远程紧急会诊等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开展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咨询等在线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