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建设集中统一、技术兼容、安全高效的省级政务云平台。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本级政务云平台,并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对接联通,形成省市两级架构、分域管理、互联互通的全省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

省、设区的市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的政务数据应当汇聚、存储在政务云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