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申请人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证:
(一)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二)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三)技术资料出口清单;
(四)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出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 State Council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