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1

In force

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参与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一线工作的人员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并在职称评审和岗位晋升上予以优先考虑。

本市对参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市对因参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工伤、抚恤、烈士褒扬等相关待遇。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