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Chapter 8 选举程序Article 51In force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0Article 5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