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云州区人民政府设立大同土林管理机构,负责大同土林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同土林保护规划;

(三)对保护的内容进行监测、维护,防止遗迹被破坏;

(四)建立完善大同土林数据库和档案库;

(五)制定土林管理制度;

(六)云州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云州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同土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