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年龄上限可以放宽到四十周岁;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艰苦边远地区或者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

(五)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以上条款作出补充规定,从严限定招聘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