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省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药品目录。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结合中医药特点,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逐步健全符合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保支付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