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在新区开发、旧城区改造时,应当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面积,做好扩建增容工作。

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闲置或者待开发的土地,应当优先规划为教育扩建增容用地。

城乡规划用地调整造成居住人口增加的,应当对增加学生人数和所属区域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资源进行评估,根据需要增加预留教育用地。

Local Regulations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