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Repealed

规划和自然资源或者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