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名录内容应当包括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称、地址、规模、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管理人等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台账。有新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应当及时更新名录及台账内容。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公众公布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