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江州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及龙峡山保护管理机构,组织编制龙峡山保护规划。龙峡山保护规划应当与市国土空间规划、广西龙峡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相衔接。

龙峡山保护规划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编制工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峡山保护规划前,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