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建(构)筑物的拆除、物料运输和堆放、矿山作业、石材加工、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道路和露天公共场所保洁、园林绿化施工、垃圾收运处理等活动以及裸露土地产生的空气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城市规划区以外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