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发挥群防作用,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

横琴新区、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职责。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实施本条例,依法履行森林火灾预防的监督管理职责。

森林消防救援队伍依法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和预防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