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工作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