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甘肃省节约用水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状况,编制节约用水区域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节约用水区域专项规划的制定和修改应当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经批准的节约用水区域专项规划应当严格执行,确需调整和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报批程序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