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用水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实行动态监测与管理;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县城)供水企业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实行动态监测与管理。

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在线监测设备,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对节水管理制度不健全、节水措施未落实、用水效率不达标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限期整改。

Local Regulations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