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辽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由市人民政府审批。辽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文物保护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辽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编制完成。

Local Regulations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