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枫树保护规划,完善相关制度,保障保护经费,统筹做好枫树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市、县(区)林草部门是枫树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枫树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文化旅游、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农业农村、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枫树保护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枫树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枫树保护管理工作,鼓励制定村规民约保护枫树。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