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和推进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共建共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自身运行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政府履职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提高政府科学决策、高效监管、精准治理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