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0

In force

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证明等材料。

在建建筑物竣工,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转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其他登记

预告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