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禁止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经营者直接向雨水排放系统、河道等外环境排放污水。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设置隔油设施或者其他油污废水处理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