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是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做好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劝阻违法燃放行为,可以组织居民、村民以及机关单位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公约。

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或者责任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