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开展大气污染成因、治理技术和防治对策的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对执行严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而主动开展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能源替代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