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进行下列作业,必须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一)占用、挖掘公路;

(二)利用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牵拉等施工作业;

(三)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或者电缆等设施;

(四)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

(五)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公路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标牌等非公路标志;

(六)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林木;

(七)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