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反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协助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

企业、社会组织等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管理规约、社团守则等,引导成员自觉反餐饮浪费。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