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林检机构,应当综合分析各地测报数据,定期发布本省中、长期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设区的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林检机构,应当综合分析基层单位测报数据,发布本行政区域短、中期林业有害生物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无偿刊播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信息。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气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需求,及时提供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所需的相关气象服务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