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国有林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专项调查,由其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普查和专项调查结果上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发现的检疫性、暴发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应当查明情况,及时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