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建设专用分类回收暂存场所,对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物和农用残膜进行回收,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用残膜进行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或者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