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以户外俱乐部、微信公众号、QQ群、户外论坛、协会组织、保健品销售企业、物业公司等名义从事经营性旅游业务;

(二)以尾随、阻拦、言语反复纠缠等方式招揽旅游者乘车、住宿、购物或者推销其他旅游项目;

(三)组织游客逃票;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