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浚县古城保护对象包括:

(一)明清古城墙、文治阁、文庙、碧霞宫、云溪桥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黎阳仓、阳明书院等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遗迹、遗存;

(三)东大街、南山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北小门里街、辛庄街等历史风貌区;

(四)浮丘山唐柏等古树名木;

(五)李家老宅、南仓口粮仓等历史建筑;

(六)城门楼、城隍庙、县衙等集中展现浚县古城布局与内涵的仿古建筑;

(七)大运河、大伾山、浮丘山等历史地理环境要素;

(八)泥咕咕、民间社火、大平调、正月古庙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九)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对象。

Local Regulations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