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保护区的划定,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跨行政区域的保护区划定,由相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协商后共同提出划定方案,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经批准的保护区由县(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