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指感染艾滋病病毒,但未出现临床症状,或者出现临床症状,但未达到病例诊断标准者。

艾滋病病人,是指感染艾滋病病毒,出现临床症状,并达到病例诊断标准的患者。

知情不拒绝原则,是指艾滋病检测机构在明确告知公民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前提下,公民不提出拒绝的,即视为同意接受检测。

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是指有卖淫、嫖娼、多性伴、男男同性性行为、注射吸毒等危险行为的人群、感染者的配偶及性伴等。

综合干预措施,是指能够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的各种措施,包括安全套推广使用、规范性病诊疗、美沙酮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暴露前后预防性服药、预防母婴传播、抗病毒治疗等措施。

艾滋病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粘膜或破损皮肤意外暴露于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受艾滋病影响未成年人,是指父母一方或者双方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未成年人。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