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边境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入境外籍人员的管理,完善服务机制,提供下列服务:
(一)对长期居留的外籍人员实行健康管理,通过艾滋病检测服务,及时发现感染者和病人,并提供转介、综合干预服务;
(二)涉边婚姻家庭中的感染者和病人,经医疗机构评估后,可以参加免费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母婴阻断服务;
(三)合法入境、居留半年以上的感染者和病人,本人愿意并经医疗机构评估后,可以参加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母婴阻断服务;
(四)合法入境、居留的外籍吸毒人员,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服务;
(五)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可以对外籍人员中的感染者和病人实行救治救助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