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经开区管委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实施经开区有关管理规定;
(二)组织编制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经开区财政、国有资产和投融资管理以及税收协调工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经开区各项激励措施、促进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政策;
(五)依法行使国家、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赋予经开区的审批权限;
(六)管理、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进出口贸易等工作;
(七)组织园区区域评估工作,进驻园区项目应当符合园区进驻要求;
(八)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审计、统计、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城市建设和管理、绿化、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行政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在经开区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的工作;
(十)行使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其他职权。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