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Amended

地方性法规施行满二年的,实施地方性法规的主管机关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

公布的地方性法规由市司法行政部门列入全市普法计划。

法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组织对有关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立法后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

Local Regulations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