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克拉玛依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地方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

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拟订并提请主任会议审议,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常务委员会相关工作机构、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年度立法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地方立法项目进行调整的,由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调整意见,报请主任会议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6, 2020